水泥管在荷载标准值下的构件挠度实测值
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水泥管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的承载力进行检验时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γ0u≥γ0 [γu] (9.3.2-1)
式中γou—水泥管 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实测值,即试件的荷载实测值与荷载设计值(均包括构件自重)的比值;
γ0 — 结构重要性系数,按设计要求确定,当无专门要求时取1.0;
[γu]— 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按表9.3.2取用。
2 当按构件实配钢筋进行承载力检验时,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γ0u≥γ0 η[γu] (9.3.2-2)
式中 η—水泥管构件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按实配钢筋的承载力计算确定。
承载力检验的荷载设计值是指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根据构件设计控制截面上的内力设计值与构件检验的加载方式,经换算后确定的荷载值(包括自重)。
表9.3.2 水泥管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
注:热轧钢筋系数指HPB235级、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
9.3.3 预制构件的挠度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
1 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规定的挠度允许值进行检验时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a0s≤[as] (9.3.3-1)
Mk
[as] = [af] (9.3.3-2)
Mq (θ-1) + Mk
式中 a0s — 水泥管在荷载标准值下的构件挠度实测值;
[as]— 挠度检验允许值;
[af]— 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
Mk — 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Mq — 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θ — 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对挠度增大的影响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
2 当按构件实配钢筋进行挠度检验或仅检验构件的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时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a0s ≤ 1.2 acs (9.3.3-3)
式中 acs — 在荷载标准值下按实配钢筋确定的构件挠度计算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同时,还应符合公式(9.3.3-1)的要求。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检验的荷载标准值是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根据构件设计控制截面上的荷载标准组合效应与构件检验的加载方式,经换算后确定的荷载值。
注: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混凝土受弯构件,当进行短期静力加荷试验时,acs值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静力荷载标准组合相应的刚度值确定。
9.3.4 水泥管预制构件的抗裂检验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γ0cr ≥ [γcr] (9.3.4-1)
σpc + γftk
[γcr] = 0.95 (9.3.4-2)
σck
式中 γ0cr — 构件的抗裂检验系数实测值,即试件的开裂荷载实测值与荷载标准值(均包括自重)的比值;
[γcr]— 构件的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
σpc — 由预加力产生的构件抗拉边缘混凝土法向应力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
γ — 水泥管混凝土构件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
ftk — 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γ0u≥γ0 [γu] (9.3.2-1)
式中γou—水泥管 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实测值,即试件的荷载实测值与荷载设计值(均包括构件自重)的比值;
γ0 — 结构重要性系数,按设计要求确定,当无专门要求时取1.0;
[γu]— 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按表9.3.2取用。
2 当按构件实配钢筋进行承载力检验时,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γ0u≥γ0 η[γu] (9.3.2-2)
式中 η—水泥管构件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按实配钢筋的承载力计算确定。
承载力检验的荷载设计值是指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根据构件设计控制截面上的内力设计值与构件检验的加载方式,经换算后确定的荷载值(包括自重)。
表9.3.2 水泥管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
受力情况 | 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检验标志 | [γu] | |
轴心受拉、偏心受拉、受弯、大偏心受压 | 受拉主筋处的最大裂缝宽度达到1.5mm,或挠度达到跨度的1/50 | 热轧钢筋 | 1.20 |
钢丝、钢绞线、热处理钢筋 | 1.35 | ||
受压区混凝土破坏 | 热轧钢筋 | 1.30 | |
钢丝、钢绞线、热处理钢筋 | 1.45 | ||
受拉主筋拉断 | 1.50 | ||
水泥管受弯构件的受剪 | 腹部斜裂缝达到1.5mm,或斜裂缝未端受压混凝土剪压破坏 | 1.40 | |
沿斜截面混凝土斜压破坏,受拉主筋在未端在端部滑脱或其他锚固破坏 | 1.55 | ||
轴心受压、小偏心受压 | 混凝土受压破坏 | 1.50 |
9.3.3 预制构件的挠度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
1 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规定的挠度允许值进行检验时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a0s≤[as] (9.3.3-1)
Mk
[as] = [af] (9.3.3-2)
Mq (θ-1) + Mk
式中 a0s — 水泥管在荷载标准值下的构件挠度实测值;
[as]— 挠度检验允许值;
[af]— 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
Mk — 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Mq — 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θ — 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对挠度增大的影响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
2 当按构件实配钢筋进行挠度检验或仅检验构件的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时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a0s ≤ 1.2 acs (9.3.3-3)
式中 acs — 在荷载标准值下按实配钢筋确定的构件挠度计算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同时,还应符合公式(9.3.3-1)的要求。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检验的荷载标准值是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根据构件设计控制截面上的荷载标准组合效应与构件检验的加载方式,经换算后确定的荷载值。
注: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混凝土受弯构件,当进行短期静力加荷试验时,acs值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静力荷载标准组合相应的刚度值确定。
9.3.4 水泥管预制构件的抗裂检验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γ0cr ≥ [γcr] (9.3.4-1)
σpc + γftk
[γcr] = 0.95 (9.3.4-2)
σck
式中 γ0cr — 构件的抗裂检验系数实测值,即试件的开裂荷载实测值与荷载标准值(均包括自重)的比值;
[γcr]— 构件的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
σpc — 由预加力产生的构件抗拉边缘混凝土法向应力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
γ — 水泥管混凝土构件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
ftk — 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